“救命车”不容乱来,转运找正规转运机构

更新时间:2025-05-27

救护车是社会公共卫生保障体系的配套设施,国家明确规定私人不可以承包救护车从事营运服务。但事实上,很多地区都曾有过黑救护车乱收费的报道。这些黑救护车,一是“黑”在不正规、不合法、救助人员不专业,二是“黑”在坐地起价、半路加价,甚至以要挟、强迫的手段收取费用,昧着良心挣黑钱,早就应该受到整治了。

今年4月中旬,周先生要送病重的母亲到西安某医院看病,便通过西安的一位医生联系了一辆救护车到宝鸡接人。时,双方说好全程是3000元,可车到中途对方又多要了400元。由于当时一心想着能尽快送母亲去西安急诊,他和家人也就没有在意。
等到月底母亲病情稳定,准备从西安转回宝鸡治疗时,周先生一家又遭遇了救护车临时加价的情况。出发前一天,周先生先找到院方,希望能用医院的救护车送人回宝鸡,可院方说没有办法安排。后经辗转打听,他联系到了能出西安送病人的救护车,并谈好了1300元的价格,到了次日中午,晚于约定时间50分钟左右,来的竟是一辆浙江牌照的车,“(该车)外观与正规救护车极其相似,但车上三个医护人员却操着东北口音,连制服也没有穿,来的时候带的东西也不齐全,感觉很‘山寨’的样子……”周先生说。
周先生介绍,对方的态度一直不错,只是要发车时,对方又以多等了时间和需要加医疗设备为由要求加钱,不然不走。无奈,自己又加了100元,对方才发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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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体说来,救护车在运输患者途中临时加价,既违约也违法。一方面,患者家属和救护车司机谈好价格后,实际上双方已经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,救护车司机中途临时加价违反了合同约定,在民事上构成违约;另一方面,私人救护车本身已不合法,又在行驶途中突然加价使家属迫不得已接受妥协,涉嫌强迫交易,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,不被法律所容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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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年出现的相关报道,与其说是为某个人讨公道,倒不如说是无数消费者为加强自身权益,打击违法侵权行为坚定发声。表象之下的利益链、灰色产业值得深挖,行业和相关部门不妨执起“重锤”,我们需要官方一个严查、严打、严罚的坚定态度。